設立對臺小額貿易公司(含從事與金馬澎貿易公司)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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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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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對臺小額貿易公司(含從事與金馬澎貿易公司)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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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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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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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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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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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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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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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承諾時間不包含補件、上報(轉報)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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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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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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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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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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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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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貿區(qū)廈門片區(qū)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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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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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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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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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設立對臺小額貿易的公司須符合其經營范圍(對臺小額貿易所經營的貨物限于非國家專營、禁止、限止進出口的,非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
2、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在所在地海關等聯(lián)檢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每個對臺小額貿易點只設一家對臺小額貿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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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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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對臺小額貿易公司(含從事與金馬澎貿易公司)的申請報告;
2、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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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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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國際航運中心C區(qū)二樓行政服務中心2號窗口; 2、廈門市海滄區(qū)濱湖北路9號福建自貿試驗區(qū)廈門片區(qū)綜合服務大廳二樓23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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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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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5653306、5626720(象嶼辦事處); 2、0592-6800657(海滄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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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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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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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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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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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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