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009年第89號公告(反傾銷稅進口貨物商品編碼填報事項)
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89號
由于201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的稅目設置及其相應的稅則號列與2009年版《稅則》相比有所調整,因此,海關相應調整了部分進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現就征收反傾銷稅的進口貨物商品編碼填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進口經營單位申報進口本公告附件所列屬于應征收反傾銷稅的貨物時,應按照本公告附件列明的調整后的商品編碼填報。
二、對本公告附件所列進口貨物征收反傾銷稅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相關反傾銷公告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反傾銷稅進口貨物的商品編碼調整對照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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